领先的媒体公司成立 DNPA 以遏制假新闻,但仅数字媒体远离它
已发表: 2018-09-26该倡议是在 I&B 部长重申需要有一个独立的协会来遏制在线假新闻之后采取的
创始团队中没有一家专注于数字化的新时代媒体公司
除了采取自律措施外,DNPA 还将与政府和其他协会合作,促进数字生态系统的发展
在中央政府越来越大的压力下,印度 10 家主要媒体公司——Dainik Bhaskar、今日印度集团、NDTV、印度斯坦时报、印度快报、印度时报、Amar Ujala、Dainik Jagran、Eenadu 和 Malaala Manorama——周五( 9 月 21 日)共同成立了数字新闻出版商协会(DNPA)。 DNPA 的目标是合作定义、创建和培育该国的数字新闻生态系统。
Dainik Bhaskar Digital 首席执行官 Gyan Gupta 谈到推出背后的意图时表示: “DNPA 还将探索成为一个自我监管机构的方式,并将与政府、行业机构和其他协会合作,促进数字化与出版商相关的生态系统。”
有趣的是,Medianama、The Print、Scroll、 Inc42等专注于数字空间的新时代媒体公司都不是创始团队的成员。 事实上,他们似乎正在避开该协会。
在回复Inc42的电子邮件中,Medianama 创始人 Nikhil Pahwa表示,他认为目前不需要这种自我监管规范来遏制假新闻,因此不支持此举。
“就像我们一样,每个出版物都有自己的规范和编辑惯例。 我还没有看到统一性和通用代码的必要性。 我们对签署一套规范不感兴趣,因为这为政府的正式内容监管规范奠定了基础,并表明我们的言论自由受到印度宪法第 19 条第 2 款的限制,是开放的进一步控制政府。 我们认为目前没有必要制定自我监管规范,因此我目前不支持这个想法,”帕瓦说。
通过 DNPA 进行自我监管:为什么是现在?
印度数字媒体领域的自我监管热潮并不是最近才出现的。 3 月,当时的联合内阁信息和广播部长 (I&B) 斯姆里蒂·伊拉尼 (Smriti Irani) 曾表示,应该有一个机构来实施行为准则——类似于印刷版的印度新闻委员会 (PCI) 和新闻电视新闻中的广播协会 (NBA) — 用于在线新闻、社交媒体和整个在线生态系统。
伊拉尼在一次活动中说:“对于电视和印刷内容,我们已经根据法律制定了行为准则。 但是,在线是一个生态系统,其中新闻方面的立法和广播内容方面的立法都不是很明确。 这是该部目前正在与各利益相关者进行对话的事情。”
然后是一个独裁的决定。 4 月 2 日,I&B 部发布了新的指导方针,经修订以规范假新闻,即记者的认证。 根据修订后的指导方针,一旦为确定假新闻而注册投诉,通讯员/记者或任何创建和/或传播假新闻的人,如果获得认可,将暂停认证,直到确定假新闻由上述监管机构制定。
然而,在整个媒体行业的轩然大波中,中央政府在同一天撤回了新的指导方针。 7 月下旬,现任 I&B 部长 Rajyavardhan Singh Rathore 重申需要一个类似于 NBA 或类似 NBA 的在线协会,它可以自我监管数字媒体并遏制假新闻。
此外,据了解,中央政府正在起草新的指导方针,以使中介机构——社交媒体平台——对阻止假新闻更加敏感。 新指南将成为 IT 法案第 79 条的一部分,将约束社交媒体公司在几个小时内回应有关虚假新闻内容的投诉。
显然,媒体行业一直受到来自政府的持续压力,这也是 DNPA 成立的原因。
印度快报首席执行官杜尔加·拉古纳特(Durga Raghunath)在回答媒体人士关于联盟将如何努力制衡以遏制假新闻的问题时表示,将新闻媒体与个人区别开来的是“新闻过程”。开始在 WhatsApp 上做一些事情,并且媒体公司有发布流程和新闻编辑室来验证信息。
“我认为,我们确实想在我们之间进行讨论并制定规范来应对最大的假新闻。 我认为,历史证明,政治是假新闻的最高来源。 那么,当有重大政治日子时,新闻机构将如何合作? 这些是我们正在进行的所有对话,并将提出一种协作方式来主动处理规范,”拉古纳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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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印度数字(网络和移动)时代首席运营官兼商业新闻负责人 Puneet Gupt 的说法,当内容从原始来源传播到分布式生态系统时,必须再次验证新闻内容的神圣性。
为什么没有任何纯数字媒体公司成为 DNPA 的创始成员?
组成 DNPA 的 10 家媒体公司以几乎所有印度语言发布新闻,包括英语。 该协会声称,它们共同覆盖了印度新闻观众的 70%。
然而,所有的创始公司都是传统的、成熟的印刷或电视媒体公司,对它们来说,数字只是游戏的一部分。 他们的重点领域在其他地方——无论是广播还是印刷。
奇怪的是,尽管 DNPA 声称它对所有人开放,但创始人似乎并没有邀请任何专注于数字化的新时代媒体公司成为创始成员。 一些知名的纯数字媒体公司有 Scroll (.in)、The Print、The Wire、The Newslaundry、Factor Daily、Quartz 和Inc42 。
这限制了数字空间中自我监管的目的。 “过去,我参加过关于组建数字出版商协会的非正式讨论……自 2010 年以来有几次。我从根本上反对这种实施自我监管的想法。 我坚持的理念是,互联网不区分记者和非记者、出版物和博客,”帕瓦说。
不幸的是,“广播公司和一些在线内容创建者正试图创建一个与广播一致的自我监管代码,以将自己与内容聚合商和发布者区分开来,而内容聚合者和发布者也正试图这样做以将自己与博客区分开来。 这样的举动最终可能会限制用户的自由,因此可能会倒退,”他补充说。
说到自我监管,DNPA 应该从 NBA 和 NBSA 那里得到启发
将 DNPA 引入为“与政府合作”的“自律机构”是对 10 年前(2007 年)NBA 成立时的一种回溯,当时 NBA 的成立初衷相似——在其广播成员公司内对新闻进行自律监管。
后来,2008年还成立了新闻广播标准局,以检查广播媒体公司传播假新闻。 从那时起,NBSA 已经收到了 600 多起投诉。 然而,在一系列案件中,被指控传播假新闻的媒体渠道被判有罪,但拒绝道歉或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要求缴纳罚款。 这违背了权威的目的。
Rajat Sharma 的新闻频道 India TV 被 NBSA 认定为伪造路透社的采访,但拒绝道歉。 讽刺的是,夏尔马现在已经成为了NBA的总裁!
同样,正如 NBSA 所发现的,Zee News 和 Republic News 也拒绝为传播虚假新闻而道歉。
在后真相世界中,当叙述比事实更有价值时,建立 DNPA 是否是正确的做法,或者是遏制假新闻的有效步骤,这是公开且值得商榷的。
谁来解决房间里的大象——假新闻?
普遍的看法是,印度是一个民主国家,媒体是民主的第四大支柱,不得有任何法规授权政府以解决假新闻瘟疫或其他任何事情的名义压制媒体.
然而,该国的媒体、内容创作者和聚合者不能以此为借口回避他们的责任,特别是当广泛报道如何向美国公民提供错误信息和谎言以改变政治话语和叙述时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
新时代数字媒体公司对此有何看法? Pahwa 认为,每个出版物都必须对自己的活动负责。 他承认,在急于成为第一个发布某些东西的人时,数字媒体出版物过去曾犯过错误。 “但是,我们需要区分不正确的报道和旨在欺骗公众的错误信息。 我没有看到任何协会,无论是数字的还是其他的,都能够阻止或惩罚此类活动,”他说。
近几个月来,通过社交媒体(Facebook、WhatsApp 和 Twitter)和在线媒体传播的假新闻像瘟疫一样蔓延开来。 然而,现在互联网已经摆脱了 Facebook 互联网 (.org) 活动的阴影,不仅是内容创建者和聚合者,更重要的是,用户需要培养过滤他们所消费的新闻和内容的能力,清洗以假新闻和错误信息形式出现的垃圾。
它必须从政府开始——被指控传播错误信息的总理、错误地将 JNU 抗议与通缉恐怖分子 Hafiz Saeed 联系在一起的内政部长——为其他用户树立榜样。
这篇文章是根据 Dipen Pradhan 的意见编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