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F 的海外投資:印度 B2B 創業生態系統的潛在推動力

已發表: 2020-03-13

雖然印度的 B2B 初創公司一直在上升,但對 B2B 的總投資 37 億美元仍然是 B2C 的三分之一

印度 B2B 初創公司更願意將其控股公司留在印度境外

AIF的海外投資限額為個人AIF可投資語料的25%

雖然印度初創生態系統的最初幾年主要由面向消費者的公司主導——無論是在嗡嗡聲還是商業方面——企業對企業 (B2B) 企業終於站穩了腳跟。 NetApp 和 Zinnov 的一項聯合研究表明,2014 年至 2018 年間,印度 B2B 初創公司的數量增加了兩倍多(從 900 家增加到 3,200 家)。與此同時,資金在五年內增長了 364%。

2018 年,印度 B2B 初創企業的總投資為 37 億美元。 雖然這代表了 B2B 活動的巨大增長,但它仍然只佔企業對消費者 (B2C) 領域投資的三分之一。 以下是推動 B2B 細分市場增長的因素:

  1. 擁有 IT 服務公司所需領域專業知識的專業人士——來自印度國內外——正在走出企業,開始第二局作為初創企業的創始人。
  2. 增加企業參與度,幾家大公司在印度開設了自己的企業風險投資部門。
  3. 越來越多專注於 B2B 的風險投資基金,其中大多數致力於“深度科技”初創企業。
  4. 先進的超級科技趨勢的興起,特別是人工智能/機器學習、增強現實/虛擬現實、雲基礎設施、邊緣計算、網絡安全等。印度超過 75% 的 B2B 初創公司都錨定在這些技術平台上。

印度企業家更願意將控股公司(總部)保留在印度以外,同時通過 100% 的印度子公司保持與印度的緊密聯繫。 原因如下:

  • 雖然印度是 B2B 創業產品的增長市場,但主要市場位於美國、歐洲、日本、新加坡,而且這種趨勢可能會持續很多年。 這些 B2B 初創企業必須在這些主要市場擁有強大的影響力以保持競爭力。 將總部建立在靠近客戶部署的地方,可以輕鬆地僱用、留住和激勵 (ESOP) 在這些各自地區取得出色成就的關鍵高管。
  • 這些目標市場還提供更好的知識產權 (IP) 保護、後續輪次的風險投資資金、有利的稅法以及由於現金充裕的財富 500 強公司的存在而帶來的收購機會。
  • 國內風險投資基金 (AIF) 雖然非常成功,但在早期專注於為 B2B 初創企業提供資金。 在成長階段的融資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這就是為什麼初創公司需要在成長階段(B輪及以後)獲得外國資本。
  • 印度 B2B 初創企業將繼續構建可在全球範圍內擴展的企業軟件產品然而,印度客戶(企業)仍然對價格敏感,並沒有準備好相應地為這些產品買單 印度以外的客戶處於更成熟的階段,並且有更高的購買這些產品的傾向。

B2B 初創企業的“混合結構”可能會繼續作為橋樑差距,直到我們達到與美國、新加坡等國相當的根深蒂固的生態系統。公平地說,印度肯定會從這種混合結構中受益。 印度子公司創造了高薪的高科技工作崗位、外國股權資本,並最終幫助印度在技術價值鏈中提升,從而為印度經濟的整體發展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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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上述所有原因,AIF的海外投資呈上升趨勢。 這就是為什麼在 2018 年,SEBI 與印度儲備銀行協商,將 AIF(另類投資基金)的總體海外投資限額從之前的 5 億美元提高到 7.5 億美元。 然而,這一增長伴隨著個人 AIF 可投資語料庫的 25% 的上限。

雖然投資額度的提升幅度很大,但需要將 25% 的上限提高到至少 50% 的可投資語料庫。 原因如下:

  1. AIFs/VC Funds 遵循 60:40 的第一輪投資和後續投資模式。 當初創公司達到商定的里程碑時,就會進行後續投資。 目前,AIFs/VC Funds 在完成第一輪投資時,已用完其 25% 的個人限額。 沒有後續投資的空間。 這損害了國內有限合夥人(有限合夥人)的利益,他們即使承擔風險,也沒有從投資中獲得全部收益。
  2. 這些投資組合公司的創始人也非常不願意對印度子公司進行盧比投資,因為主要投資者(主要是海外機構/基金)不認可或不欣賞這種投資。
  3. 在退出時,國內AIF在尋找可以為印度子公司的投資者提供退出的買家方面也面臨著重大挑戰。 反過來,國內 AIF 和國內 LP 並沒有從其在印度子公司的投資中獲得足夠的收益,因為證券的交易價格總是低於控股公司證券的公平市場價值。

這就是為什麼提高上限對所有利益相關者(AIF、其 LP 以及初創企業)都是雙贏的:

  1. 印度 B2B 初創企業生態系統將極大地受益於國內資本的可用性——無論是在種子階段還是進一步的規模和增長。 這將繼續增加此類初創企業創造的高科技就業機會。
  2. 國內 AIF 的基金經理現在可以投資此類初創企業。 這將擴大可用於為國內投資者 (LP) 提供最佳回報的機會範圍。
  3. 國內有限合夥人的回報也將得到提振,因為控股公司的證券現在將獲得公平的市場價值。
  4. 海外機構/基金將能夠與國內 AIF 共同投資,為印度初創企業提供建立市場領導地位所需的資金。

結論

印度的創業生態系統被評為世界第三大生態系統——僅次於美國和中國。 這絕對意味著我們有潛力成為全球領先的創業生態系統,就像矽谷一樣。 然而,美國和中國在 B2B 和 B2C 公司的風險投資資金都超過了 1000 億美元,這使得我們之間仍然存在巨大差距。

這種差距可以通過印度作為企業軟件產品類別領導者的獨特定位來縮小——類似於我們在 90 年代後期在 IT 服務遊戲中看到的增長,這是由於獨特的成本套利和成為所有大型跨國公司的核心技術中心。 本文討論的放寬限制將大大有助於建立印度初創生態系統,從而實現企業軟件產品創新的巨大飛躍。